刑事案件

停車糾紛惹上強制罪-不起訴處分

刑事強制罪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案情

當事人於停車時未注意停車位置緊鄰告訴人之車輛,造成告訴人無法將車輛駛離,認為當事人妨害其離開之權利,因而提告強制罪。

策略

經律師協助主張強制罪構成要件必須是對「人」妨害權利,告訴人當時既不在場,自無從對人施以強暴脅迫手段,亦無從影響告訴人之意思決定自由。

結果

成功說服檢察官認定當事人雖因停車不當,未給予適當出入空間,仍不構成刑法強制罪,最後替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