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網路交友變人頭帳戶-不起訴處分

刑事「違反洗錢防制法」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

案情

本案當事人因為在網路上交友遭詐騙
提供了自己銀行帳戶並幫忙將款項匯款到指定帳戶

之後遭移送幫助詐欺、洗錢等罪

策略

經律師協助提出雙方間的對話紀錄主張
➊被告主觀上認定與對方間有情感依附關係,基於信賴始供帳戶給對方使用並幫忙匯款

➋不能以一般客觀常人智識經驗為基準,驟然推論被告必具有相同警覺程度

結果

成功說服檢察官認定當事人確實遇到網路交友詐騙

最後替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!